發布日期:2021-06-26 總瀏覽:
為進一步規范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管理,統一建設標準和驗收標準,以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要求,總署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、國土資源部、商務部、交通部、稅務總局、工商總局、質檢總局及外匯局等九部門聯合制定了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基礎和監管設施驗收標準》( 以下簡稱《驗收標準》)。海關物流區圍界網保稅區隔離網驗收標準適用于保稅港區、綜合保稅區、保稅區、出口加工區、保稅物流園區圍墻和跨境I業區等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技術標準。
海關物流區圍界網-保稅區隔離網金屬網狀式:由基座、金屬網狀鋼管架、鐵絲網組成。
A 底部:地面以上為內磚外水泥砂漿罩面或澆注水泥式基臺,高0.35 - 0.5米。
B 中部:為金屬菱型網狀鋼管架結構。鋼管與金屬網間距,金屬網與底部基臺間距均不大于0.05米。
1. 鋼管(或方鋼)高度不低于2.5米,直徑不小于0.07米;
2. 金屬網高2.2米,寬1.5米,網絲直徑不小于0.005米;
3. 網眼見方不大于0.0025平方米。
4.上部橫排列三根帶刺鐵絲網,每根間距0.1米或高為0.3米的金屬網。